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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内蒙古源生泰
- 来源:
- 日期: 2021-08-22
- 浏览次数: 1262次
宗旨
源生泰人秉承真诚、责任、正气、专业、合作、实效的核心价值观,戮力同心,正在快速、稳健的成长着。但是,在公司成长、成熟的过程中,一些不和谐的声调也会出现,会有某些职员不规范行为,对职员本人、对公司,甚至对于职员的家庭来说,都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源生泰公司《不可触碰的红线》不仅是公司针对所有职员的普遍性约束条款,更重要的是,它也是每个职员对自身负责的依据,是对个人最好的保护性标准。请大家认真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牢记与遵循。
一、总则
1.1 本准则体现了源生泰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职员应当熟知并遵守。
1.2 公司尊重职员的正当权益,通过本准则界定公司利益与职员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
1.3 职员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职员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职员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二、职务权责
2.1 经营活动
2.1.1 职员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2.1.2 维护公司利益是职员的义务。职员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职员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2.1.3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职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1.4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职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2.1.5 职员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职员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公司鼓励职员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2.1.6 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职员的职责。职员应服从上司的指示。职员如认为上司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2.1.7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职员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2.1.8 严禁职员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职员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2.1.9 职员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与否,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2 资源使用
2.2.1职员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2.2 职员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2.2.3 公司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均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2.2.4 职员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和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2.2.5职员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电脑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2.3 保密义务
2.3.1 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职员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企业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性质。
2.3.2 职员薪酬既属于个人隐私,也属于公司机密。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职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2.3.3 职员接受外部邀请演讲、交流、授课,应事先经上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
2.3.4 职员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或泄漏。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三、内外交往
3.1 职员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
(1)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3.2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该铺张浪费。公司内部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职员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3.3 公司对外部或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3.4 职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职员于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手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司。公司每年中、年末都将组织职员潜在利益冲突申报工作。
3.5 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职员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四、个人与公司利益的冲突
4.1兼职
4.1.1 职员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4.1.2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经理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4.1.3 公司鼓励职员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但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职员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4.2 个人投资
4.2.1 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不得进行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活动: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对公司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进行直接投资的;
(3)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假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4.3 特殊关系的回避
4.3.1 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职员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公司内任何单位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所在单位及综合管理部提前申明。
4.3.2 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职员,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
4.3.3 公司不提倡职员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4.3.4 职员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单位的经常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五、投诉和举报
5.1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受理对公司职员或单位违反职务准则、营私舞弊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公司认真对待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公司设立总经理信箱(873590596@qq.com),也可直接将投诉内容发给总经理。
六、行为的判断和监督
6.1 职员判断个人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的建议标准是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
6.2 职员有责任就难于做自我判断的行为或情形向上司或综合管理部咨询。接受咨询的部门和人员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6.3 上司对其下属应尽到教导和管理的责任。如上司未能尽到责任,以致产生不良的后果,将与其下属同时受到处分。上司未尽教导和管理责任的情形包括:
(1)默认下属违反本准则的行为;
(2)未能按照公司规定保证下属定期接受本准则的培训;
(3)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及补救管理上的漏洞;
(4)未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进行管理。
七、其他
7.1 本准则的解释权归内蒙古源生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7.2本准则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施。